首页 | 内部邮局 | 公路论坛 | 留言板 | 单位简介 | 公路新闻 | 法律法规 | 路政之窗 | 萍路风采 | 学习园地
  路政概况 文明执法 岗位责任 政务公开 信息要闻 知识问答



 

0799-6881318
0799-6881319
 


 


 

 

 

 


  文明执法 优质服务  
  •  所依据的法律、法规公开
  •  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
  •  案件办理公开
  •  使用经费公开
  •  办案人员姓名、职务公开
  •  监督电话公开

  六不准

  •  不准在工作期间喝酒
  •  不准以权谋私
  •  不准私自接受当事人钱物和宴请
  •  不准私自减免赔偿费
  •  不准在办案中有意刁难当事人
  •  不准恶语伤人,讲脏话


 萍乡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人员执纪执法行为准则

   一、路政管理人员上路巡查,应着装整齐。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。

   二、文明执法,不打骂人,不滥用警械,不侵犯群众利益,不以权谋私,不搞特权。

   三、查处违章,坚持原则,秉公执法,不徇私情,涉及到个人或亲朋好友的问题,应主动回避。

   四、罚款票据必须使用省财政监制的统一票证,罚款一律按规定上缴财政,不准任意截留或挪

     用,做到“收支两条线”,严禁乱收费,乱罚款现象。

   五、收费发票应登记立账,严格按照颁发的时间、本数、号码、领用人姓名及票据起讫号码等

     程序进行管理,每月最少与财务部门核查一次。

   六、路政赔偿费及规费的收取严肃认真,做到不开白条、不私自挪用,并及时上交本单位财务。

   七、在处理违章和征收规费、赔偿费问题时,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当

     事人的宴请。

   八、严禁索、要、卡、拿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物以及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等各种有价证券。

   九、路政管理人员应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业务和政治素质,做到遵纪守法,忠于职守。

 

 



©2002-2003 萍乡市公路管理局 版权所有
政务电子信箱:zhengwu@pxgl.com
地址:江西省萍乡市西环路小西门鳌洲书院
邮政编码:337055